【轉貼】1.1米女童未購票被趕下車 車站稱抱孩子屬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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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日期:2012-10-14 14:32 評論:0 點擊:1290
當事客車及車站:兒童不購票,會被交警按超載進行處罰高速交警支隊:按照法律規定,免票孩子不在超載人數內
10月8日上午,來自西峰市的楊先生帶著5歲的女兒在蘭州汽車東站購票返程,因沒給女兒購票,被客車乘務人員趕下車并強行退票。楊先生認為,根據相關規定,女兒尚不夠身高1.2米的購票標準,屬于免票范疇。但乘務人員稱,兒童不購票,會被交警按照超載處罰。記者調查發現,其實這方面早就有法可依,并非乘務人員所說的那樣。
5歲幼女未購票父女倆被強行趕下車
8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在蘭州汽車東站,來自西峰的楊先生帶領女兒經過檢票口出站臺,登上了一輛去西峰的長途客車。楊先生和女兒尚未坐穩,乘務員就要求他出示車票,楊先生掏出車票稱,他剛剛已經檢過票了。
得知楊先生沒給女兒購票,乘務員要求他立即去購票窗口為孩子補票,稱小孩也要購票。“女兒才5歲呀,身高只有1.1米,你們候車室櫥窗不是寫著1.2米以下的兒童免票嗎?”楊先生認為,孩子不占座位,由他抱著。但乘務員執意讓他去補票,雙方爭執不下。
乘務員見楊先生拒絕補票,便親自到購票窗口為楊先生退了票,并將錢塞給他,強行將父女倆趕下了車。
汽車東站“很矛盾”怕超載“跑車的不答應”
楊先生郁悶不已,立即帶女兒找車站值班領導討說法。車站值班負責人告訴他,按照規定,1.2米以下的兒童屬于免票范疇,但由于路上交警查得嚴,因此,車上乘務人員擔心超載被處罰才要求購票。“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是按規定執行的,但跑車的不答應。”
楊先生認為,車站負責人的說辭完全是在推脫責任。“作為服務窗口,明明規定1.2米以下的兒童免票,但上車后卻變了,車站為啥管不住車呢?”楊先生對車站的解釋很不滿意,遂撥打本報新聞熱線96555向記者反映了事情的經過。
汽車東站值班室當班負責人安主任及工作人員向記者做了同樣的解釋。“我們也很矛盾,按規定,1.2米以下的小孩不購票,但跑車的稱如果發現抱著孩子,高速交警會按超載處罰的。”9號窗口一名女工作人員如是說。
法律早就有規定小孩免票乘車有法可依
記者隨機采訪了兩名發往西峰的長途客車乘務員,他們稱,由于乘客保險是按照座位數購買的,一旦出了意外,即便是小乘客,只要坐在座位上,也會有保障。“只要看到抱著孩子,高速交警就會按照超載對我們進行處罰,我們也很無奈。1.2米以下的小孩最好購買半票后上車。”一名乘務員說。
真如乘務員和汽車東站工作人員解釋的那樣嗎?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支隊呂警官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也就是說,即便免票兒童不占座,但客車免票人數仍不得超過核載人數的10%,也就是核載40人的客車,可以載4名免票兒童。可見,無論在蘭州還是西峰,1.2米以下的小孩乘車免票其實有法可依,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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