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武陵硅業有限公司:
公司《關于報請審查重慶武陵硅業有限公司2×33000kVA全密閉礦熱爐智能化綠色低碳技改升級項目節能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2號)、《重慶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渝發改規范〔2023〕4號),結合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對重慶武陵硅業有限公司2×33000kVA全密閉礦熱爐智能化綠色低碳技改升級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審查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項目(項目代碼:2410-500114-04-02-760704)節能報告。
二、建設周期:2025年10月至2027年8月。
三、項目主要產品為高碳錳鐵和錳硅合金,其中高碳錳鐵單位產品冶煉電耗2008.00千瓦時/噸,單位產品綜合能耗533.86千克標準煤/噸,達到《鐵合金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341—2022)對應種類產品的1級能效水平。錳硅合金單位產品冶煉電耗3574.16千瓦時/噸,單位產品綜合能耗782.13千克標準煤/噸,達到《鐵合金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341—2022)對應種類產品的1級能效水平,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對應種類產品標桿水平。項目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5.06噸標準煤/萬元。
四、項目達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67069.32噸標準煤(當量值)、141292.75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年耗外購電力27306.08萬千瓦時,折合標準煤33559.17噸(當量值)、82327.83噸(等價值);年耗煤氣發電電力11601.99萬千瓦時,折合標準煤14258.85噸(當量值)、39713.62噸(等價值);年耗焦炭64800噸,折合標準煤56652.05噸(其中原料用能7815.88噸標準煤);年耗電極糊2490噸,折合標準煤2134.18噸;年耗柴油120.96噸,折合標準煤176.25噸;年供出煤氣12634.80萬立方米,折合標準煤39711.18噸。
五、本項目屬于重點管理范圍項目,請項目法人嚴格落實節能報告中各項節能措施,確保主要產品能效水平達到標桿水平、主要用能產品設備達到先進水平。同時,進一步做好以下節能工作:
(一)優化用能結構。在滿足工藝技術要求的情況下,合理布置生產車間設備、工藝流程、劃分生產區域,減少物料、能源在輸送、分配及主要生產工序等環節產生的過程消耗,加強余熱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選用高效節能設備。風機、電動機、水泵、空壓機、變壓器、空調等主要用能產品設備應達到項目建設時的能效先進水平,不得采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
(三)切實加強節能管理。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2008)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根據《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2006)等標準規范,完善項目主要耗能設備計量儀表配置,提升能源計量監測水平,同時結合項目能源監控需求,進一步細化項目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方案,做好能源統計與分析。
(四)按要求開展節能驗收。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應按規定組織對項目節能報告中的生產工藝、用能設備、節能技術采用情況以及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編制節能驗收報告。分期建設、投入生產使用的項目,應分期進行節能驗收。節能驗收報告應在發展改革部門存檔備查,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五)落實重點用能單位管理要求。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8年第15號)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并按規定接受節能主管部門的監管。
六、市級節能主管部門將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適時組織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到位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能效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或年實際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節能審查批復水平10%及以上時,建設單位應向原節能審查機關提交變更申請。
八、本審查意見不對項目用能節能以外事項進行審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作為履行其他審查手續的依據或前置條件。
九、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2年以上,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
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1號)施行后,從其規定。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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