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1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引》的通知。
9月1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引》的通知。
全文共分總則、礦區概況、開發必要性、礦區范圍及井田劃分、開發方案等十五章、四十九條,主要包括:
?。ㄒ唬╆P于強化規劃指導性方面。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提出規劃編制應程序嚴肅規范、數據真實準確、論證科學合理的總體要求。二是明確規劃應全面梳理編制背景和依據,銜接國家綜合能源規劃及煤炭發展規劃、區域能源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并作出說明。三是要求規劃編制應立足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論述礦區開發必要性,并對產品市場需求等進行分析。
?。ǘ╆P于突出規劃科學性方面。一是明確規劃應深入論證礦區范圍劃定,將賦存范圍最廣的煤層露頭線、煤層埋藏等深線、“三區三線”等作為確定的重要考量。二是突出井田劃分的合理性,要堅持集約化規?;瓌t,以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地面建(構)筑物、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等作為劃分依據,綜合比選后確定最優方案。三是科學論證礦井開發方案及建設規模,要堅持技術經濟合理原則,統籌考慮資源儲量、技術條件、安全生產等因素,分析論證煤層最大生產能力,合理確定規劃煤礦的建設規模。四是進一步細化產能儲備可行性分析,明確規劃要論證礦區內煤礦建設儲備產能的可行性,并提出產能儲備建議。
?。ㄈ╆P于規劃編制規范性方面。一是明確國家、省級不同層級和總體規劃、資源整合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編制的適用條件。二是重點核實礦區內煤礦合規性情況,要求規劃編制應梳理礦區開發歷史及煤礦關閉退出情況,將生產和在建煤礦在各階段的合規手續作為規劃文本的附件。三是細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水資源論證要求,強調規劃要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結論及審查意見采納情況進行說明。此外,《指引》對煤炭洗選加工方案、礦區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方案、外部建設條件、礦區總平面布置及輔助設施、安全生產、勞動定員和建設總投資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完善,進一步落實了29號令的各項要求。
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