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一個城市的利益搏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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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日期:2006-03-25 10:40 評論:0 點擊:2467
中國房地產十大批判之三(3)
一個城市的利益搏殺:
七萬五千家庭,戶均“進貢”16.5萬給開發商
數百房地產商,一年“多吃”百億“民脂民膏”
社會再怎么發展,總有個漸進的過程。財富的增長,也一定和經濟發展的相同步的。開發商動輒上億、甚至數十億、上百億的急劇增長的財富,又是從何而來的呢?他們掘富的“金礦”又是在哪呢?讓我們從一個城市——南京的房地產市場的情況來分析。
據南京市房管局不久前對媒體公布的材料:2005年南京市共銷售商品房916萬m2,比2004年上漲13.4%;商品住宅銷售806萬m2,比2004年同期上漲12%。去年全市商品房均價約4800元/m2,同比上漲5.0%;商品住宅均價4400元/m2出頭,同比上漲3.5%。2005年套均住房面積107平米。我們在這里暫先不管每平米4400元的價格可否在南京市的主城六區買到新老住房,就根據這個“官方的口徑”統計,來進行相關的計算。
同時,根據國土資源部“中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網的資料,南京市居住用途平均每平米在1800元上下。而南京市住房的容積率,多層的一般在1.5-1.8,高層小高層的一般都在2.2以上,高的在5以上的也有。我們粗略的把它平均在1.8。也就是說,南京市商品房的平均樓面地價,定在1000元。
4400元的住宅平均房價,1000元的樓面地價,806萬平米的銷售面積,套均107平米,這就表示當年有75327戶南京家庭買了新房。按照“官方統計”,我們也可以算出南京市開發商一年的“紅利”。
一般來說,房地產商的建房成本有這么幾塊組成:
首先,是開發商的樓面地價成本,南京市平均在1000元;
第二,建筑商建造房屋的建安費,包括包括建材費、人工成本、機器使用費等等,一般多層建筑每平米在700多元,小高層在1000多元,高層在1500-2000元之間。由于在“降低平均房價”中“貢獻最大”的郊區縣房基本上都是多層,而且加權的比例也最大,所以建安費估算也是每平米1000元;
這兩項一般來說是房地產商建房分最大的成本。至于其他費用,瑣碎而十分煩雜,南京市物價局在“南京市商品房作價辦法”中,僅“成本構成”一項就有幾十條之多,非專業人士所能明了。前一段時間由于公布南京河西部分樓盤價格成本“民間版”而名聲大振的南京自建房網的邵角等人告訴記者,其他的成本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三, 配套建設費用:包括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和住宅小區基礎設施費兩大項。前者包括勘察費、設計費、項目可行性研究、審圖費、放樣費等。后者包括小區道路工程費、供電供水工程費、室外地下網管建設費、綠化工程費、通訊工程費、人防建設費、環保工程費、消防建設費、監理費等等。這些費用大多為政府部門或指定單位收取,有較明確的收費標準。南京市平均的收費標準應該在500元;
第四,開發商的運營成本:包括開發商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等。人工費、廣告、貸款利息和納稅等都在該大項內。他們認為,該大項費用一般不超過商品房銷售價格的10%,我們以400元為平均數。
南京市2005年商品住宅平均成本就應該為:
1000元+1000元+500元+400元=2900元。
應該說,這樣的推出的成本,符合南京的實際。前幾年在南京房價最高的鼓樓區邊上,有個國家級的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示范小區,采用了很多新材料。如外墻所用的保溫隔熱新材料,使空調制冷節能達50%,連電梯也是配置進口的。就這樣的高標準住宅,最低的售價也只有2500元上下。由此不難看出,就是剔除地價上漲的因素,南京建房的其他成本也不像開發商渲染的那樣“玄妙”。
算出了建房的平均成本,南京市房地產商的平均利潤就一目了然。等于:
住宅每平米的平均利潤為: 4400元-2900元=1500元;
住宅平均利潤率為:1500÷4400=34%
平均每戶買房人給房地產商貢獻的利潤為:107平米×1500元=16.05萬元
南京人一年買商品住宅給房地產商貢獻的利潤:806萬×1500=120.9億元
根據以前對商品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普通標準商品住宅的平均利潤率最高不得超過8%。也就是說南京市住宅商品房的利潤率,高出了有關方面認可的最高標準26個百分點,“超標”幅度在3倍以上。
如果按“約定俗成”的普通商品住宅最高8%的利潤率,那么:
南京市普通商品住宅的價格應該為:2900元×1.08=3132元
房地產商從每戶買房人多拿利潤為:(4400-3132)×107=13.5676萬元(占85%)
房地產商一年從南京買住宅百姓多拿利潤:(4400-3132)×806萬=102.億元
每戶買房人向房地產商戶均多交13.56萬元“銀子”意味著什么呢?按照南京市人均年工資2萬元計算,夫妻兩個都有單位工作,一方的工資用于日常的所有開銷,以維持基本的生活,一方的工資全部用于支付房款(相當于用家庭收入的50%用在買房,遠遠超過一般國家不超過30%的水平),平均每個買房的家庭要為房地產商的暴利多打工6.78年。如果這些家庭不因為買房而對自己生活極為“苛刻”到處處節衣縮食,只把家庭收入的30%用在支付房款,那么,平均每個買房的家庭就要為房地產商的暴利多打工11.3年。
這里要特別提示的是,以上還是根據“官方統計”的材料而做出的。其實,南京城區的房價要比房管局公布的房價高得多早已為“人所皆知”。如果相關部門敢于公布真實的、經得起嚴格審計南京市區的房地產市場一手材料的話,人們會發現,高房價對社會各階層財富“洗牌”的效應要比人們想象的還要大的多。
如果根據現實中可以買到房子的價格(每平米6000元,地點還是主城區邊緣的地方)來計算,南京房地產商實際上可能在商品住宅每平米上所賺取的利潤就是(6000-2900)3100元(這些地方平均地價雖然稍貴一些,但房屋的容積率更高)。按照8%的利潤上限,他們在每平米上多拿的錢是(6000-3132)2868元。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南京的家庭是在現實中買房(而不是在房管局的“官方數據”中“夢房”),他們每戶為開發商的暴利所多交的“銀子”可能是30.6876萬元(2868元×戶均107平米)。一個家庭如果每月克儉生活、用50%的工資來支付房款的話,就意味著要房地產商的暴利多打工15.3年,如果他們是正常的節衣縮食、只用30%家庭工資所得來支付房款的話,就可能要用25.6年的時間來為房地產商的暴利打工賣命。如果一個人一生的工作時間是30年的話,那就意味著他有85%的工作是為了房地產商的暴利的積累,而為自己的還不到15%。
和舊社會的“長工”相比,買房人是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從經濟利益博弈的角度來說,今天的買房人,是不是更像房地產商暴利下的“奴隸”!
沈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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