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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日期:2006-10-03 15:14 評論:1 點擊:2207
66.火戰
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舍茅竹,積芻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漢靈帝中平元年,皇甫嵩討黃巾,漢將朱儁與賊波才戰,敗,賊遂圍嵩于長社。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敕軍束苣乘城,使銳卒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陣,賊驚亂奔走。會帝遣曹操將兵適至,合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
本篇以《火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采用火攻戰法擊敵的問題。對于在草莽地帶扎營之敵,或者對敵人的糧草屯所,可利用干燥天氣“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就可以打敗敵人。實施火攻擊敵,這在冷兵器時代是常為兵家所采用的一種對敵作戰手段。本篇這里所說的“火攻”,實際上是用火焚之法輔助部隊攻擊敵人的問題,也就是《孫子兵法·火攻篇》所闡明的“以火佐攻”的意思。用火來輔助部隊進攻,其效果雖然特別顯著,但它與火器大量出現并廣泛用于戰爭后的熱兵器時代所講的“火攻”,非同一義。這是必須加以明確的問題。
67.緩戰
凡攻城之法,最為下策,不得已而為之。所謂三月修器152白話百戰奇略械,三月成距堙者,六月也。謂戒為己者,忿躁不得攻具而令士卒蟻附,恐傷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糧,外無救援,可羈縻取之,則利。法曰:“其徐如林。”
十六國前燕將慕容恪擊段龕于廣固,圍之。諸將請恪急攻,恪曰:“軍勢有宜緩以克敵,〔有宜急而取之〕。若彼我勢均,外有強援,恐有腹背之患,則攻之不得不速。若我強彼弱,外無救援,當羈縻守之,以待其敝。兵法‘十圍五攻',正謂此也。龕黨尚眾,未有離心。今憑阻堅城,上下戮力,盡銳攻之,數旬可拔,然殺吾士卒必多矣。當持久以取耳。”乃為壁壘以守之,終克廣固。
本篇以《緩戰》為題,旨在闡述攻城作戰中應當注意掌握的問題。由于修造攻城器械和堆筑登城土山,費時費事,攻城作戰中容易增大傷亡,故攻城之法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因此,它主張在攻城作戰中,對于城防堅固、兵多糧少且無外援的守城之敵,不應急于攻戰,可采取長圍久困的戰法。本篇所論攻城作戰中應注意的問題,不外乎《孫子兵法·謀攻篇》中所闡明的觀點,認為“攻城之法,為不得已”的下策。此種觀點在缺乏先進攻城技術的古代是不無道理的。但是,隨著武器裝備與攻城技術的進步和戰爭發展的實際需要,以奪取城鎮為目標的攻堅戰,必將提到重要位置上來。因此,在對守城之敵作戰中,是否采用攻城戰法,應當根據戰爭的需要和裝備技術條件而定,不可不加具體分析地一概斥之為下策。
68.速戰
凡攻城圍邑,若敵糧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則勝。法曰:“兵貴拙速。”
三國蜀將孟達降魏,遂領新城太守,未幾,復連吳附蜀以叛魏。司馬懿潛軍進討,諸將言達與蜀交結,宜觀望而后可。懿曰:“達無信義,此其相疑之時,當及其未定,促而決之。”乃倍道兼行,〔八日〕至其城下。吳、蜀各遣將救達,懿乃分兵拒之。初,達與諸葛亮書曰:“宛去洛八百里,去吾一千二百里,聞吾舉事,表上天子,比相往反時,一月間也,則吾城已固,諸將足辦。吾所在深險,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吾無患矣。”及兵到,達又告亮曰:“吾舉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上庸城三面阻水,達于外為木柵以自固。懿渡水,破其柵,直造城下,〔八道攻之〕,旬有六日,李輔等斬達首,開門以降。
本篇以《速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的攻城作戰應取速戰速決的指導原則問題。對于兵少糧多、外有強援的守城之敵,只有采取速攻戰法,才能便于取勝。實戰的歷史經驗表明,在攻城作戰中,究竟是采取緩攻,還是采取速攻?這要依據敵我雙方力量對比情況和戰場態勢的實際情況而定。敵人糧多且有外援,其兵力雖少,但利于憑恃堅城持久固守。故對此種守城之敵,進攻者如果緩攻久拖,兵力雖優,但極易師老兵疲,反為敵人所乘;進攻者如能以優勢兵力乘敵外援尚未來到之前,采取速戰速決,則容易戰勝此守城之敵。三國時期魏將司馬懿圍攻孟達的上庸之戰,就是體現速攻取勝指導原則的一個成功戰例。
69.整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整齊,士卒安靜,未可輕戰,伺其變動擊之,則利。法曰:“無邀正正之旗。”
三國魏司馬懿征公孫淵,〔次于遼水。淵遣步騎數萬,阻遼隧,堅壁而守,以距帝。〕懿泛舟潛濟遼水,〔傍遼水〕作〔長〕圍,棄城而向襄平。諸將曰:“不攻城而作圍,非所以示眾也。”懿曰:“賊堅營高壘,欲以老吾軍也。攻之,正墮其計。賊大眾在此,其巢穴虛失,我直指襄平,必人懷內懼,懼而求戰,破之必矣。”遂整陣而過。賊見兵出其后,果邀之,乃縱兵逆擊,大破之,〔三戰皆捷。賊保襄平,進軍圍之。〕
本篇以《整戰》為題,旨在闡述對于陣勢嚴整之敵作戰時應當注意掌握的指導原則。作戰中如果遇到行陣嚴整、士卒鎮靜的敵人,不可輕率與之交戰,應當等待其發生變化之時,再不失時機地攻擊它,就能打敗敵人。這里引自《孫子兵法》的“無邀正正之旗”,邀,阻截;正正,謂整齊嚴密之狀。整個句意是,不要去截擊旗幟整齊、隊伍嚴密的敵人。顯而易見,本篇依據孫子的思想,通過對陣勢嚴整之敵作戰問題的論述,進一步揭示了避實擊虛和因變制敵重要作戰原則的實踐性。三國時期魏將司馬懿平定公孫淵的遼東之戰,便是較好體現上述指導原則的成功戰例。
70.亂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不整,十卒喧嘩,宜急出兵以擊之,則利。法曰:“亂而取之。”
唐段志玄從劉文靜拒屈突通于潼關,文靜為通將桑顯和所敗,軍營已潰,志玄率二十騎赴之,擊殺數十人而還;還為流矢中足,慮眾心動,忍而不言,更入賊陣者再三。顯和軍亂,大軍因而復振,擊大破之。〔及屈突通之遁,志玄與諸將追而擒之。〕
本篇以《亂戰》為題,旨在闡述對于行陣紊亂不整之敵應采取的作戰指導原則。作戰中如果遇到行陣不整、士卒混亂的敵人,應當乘亂而不失時機地迅速出兵攻擊它,就能取得勝利。本篇所引“亂而取之”,是孫子著名的用兵“詭道十二法”之一,它是古代作戰中常為兵家所采用的有效戰法。戰爭的經驗表明,敵人處于混亂之際,恰恰是我出兵擊敵的最好時機。因此,本篇所論旨在揭示作戰中如何選擇有利戰機擊敵的問題。這對用兵者是不無啟發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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