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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日期:2006-10-03 15:10 評論:1 點擊:2236
61.挑戰
凡與敵戰,營壘相遠,勢力相均,可輕騎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軍可破。若敵用此謀,我不可以全氣擊之。法曰:“〔敵〕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
十六國,姚襄據黃落,苻生遣將苻黃眉、鄧羌等率步騎〔萬五千〕討襄。襄深溝高壘,固守不戰。鄧羌曰:“襄性剛愎,易以撓動。若長驅一行,直壓其壘,襄必忿而出戰,可一戰而擒也。”黃眉從之,遣羌率騎三千軍于壘門,襄怒,盡銳出戰。羌偽不勝,率騎而退,襄追之于三原,羌回〔騎〕拒襄,〔俄〕而黃眉至,大戰,斬之,〔盡〕俘其眾,〔黃眉等振旅而歸。〕
本篇以《挑戰》為題,旨在闡述對于憑壘固守不戰之敵所采取的戰法。對于憑壘固守不出的敵人,可用輕騎兵前去挑誘其出戰,再以預設伏兵襲擊它,就可以打敗敵人。它特別強調指出,當敵人以同樣辦法挑誘我時,我不應以全部兵力出戰,以免中敵誘伏之計。歷史的經驗表明,以“挑戰”之法誘敵入伏而殲滅之,這在古代作戰中,是為兵家經常用以調動敵人就范的一種有效戰法。然而,既善于以“挑戰”之法誘殲敵人,又善于防止敵人“挑戰”而中計上當,才稱得上是高明的戰爭指導者。本篇能夠認識到這一點,這是很可貴的。
62.致戰
凡致敵來戰,則彼勢常虛;不能赴戰,則我勢常實。多方以致敵之來,我據便地而待之,無有不勝。法曰:“致人而不致于人。”
后漢建武五年,光武詔耿弇,悉收集降附,結部曲,置將吏,弇帥騎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將兵而東。張步聞之,使其將費邑軍歷下,又令兵屯祝阿,別于泰山、鐘城列營數十以待之。弇渡河先擊祝阿,拔之,故開圍一角,令其眾得奔歸鐘城。〔鐘城〕人聞祝阿已潰,大恐,遂空壁亡去。費邑分兵遣其弟費敢守巨里,弇進兵先脅巨里,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敕諸部〕:后三日〔當〕悉力攻巨里城。陰緩生口,〔令得〕亡歸,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將精兵〔三萬余人〕來救〔之〕。弇〔喜〕謂諸將曰:“吾所以修攻具者,欲誘致之耳。野兵不擊,何以城為?”則分兵守巨里,自帥精銳上岡阪,乘高合戰,大破之,斬邑。既而取首級以示巨里,城中懼,費敢〔悉眾〕亡歸張步。弇悉收其積聚,縱兵攻諸未下者,平四十余營,遂定濟南。
本篇以《致戰》為題,旨在闡述對敵作戰中如何爭取戰場主動權的問題。調動敵人前來交戰(“政敵來戰”),就會使敵人處于兵勢常虛、被動不利的地位;我不受敵人調動(“不能赴戰”),就會使我軍處于兵勢常實、主動有利的地位。作戰中,只要千方百計地調動敵人就范,就可以無往不勝。本篇引自《孫子兵法》的“致人而不致于人”,乃是大軍事家孫武對古代作戰主動權的一種科學表述,其意思是,作戰中我要能夠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其實質是,通過調動敵人而掌握戰場主動權問題。所謂戰場主動權,就是軍隊作戰行動的自由權。有了自由權,軍隊才能打勝仗;失去自由權,軍隊就要打敗仗。可見,“敵人而不致于人”,乃是虛彼實己、爭取主動,調動敵人、戰勝敵人的一條重要軍事原則。本篇依據孫子這一光輝思想,以《致戰》為專題進一步論述了爭取主動權對于作戰勝利的重要性,這是非常寶貴的。
63.遠戰
凡與敵阻水相拒,我欲遠渡,可多設舟楫,示之若近濟,則敵必并眾應之,我出其空虛以濟。如無舟楫,可用竹木、蒲葦、罌缻、甕囊、槍桿之屬,綴為排筏,皆可濟渡。法曰:“遠而示之近。”
漢初,魏王豹初降漢,復以親疾請歸,至國,即絕其河關反〔漢〕,與楚約和。漢王遣酈生往說豹,不聽。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擊豹。〔魏王〕盛兵蒲坂,塞臨晉;信乃益為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以木罌〔缻〕渡軍,襲安邑。魏王豹驚,帥兵迎戰,信遂虜豹,定魏〔為河東郡〕。
本篇以《遠戰》為題,旨在闡述采用“遠而示之近”的佯動戰法奇襲殲敵的指導原則問題。凡與敵人隔水相拒,如果打算從遠處渡水擊敵時,就偽裝成從近處渡水的樣子,以吸引敵人兵力,然后乘其遠處空虛之隙,迅速渡河進擊敵人。它還強調指出,一旦缺少渡船時,可用竹木、蒲葦、罌缻等就便器材扎成排筏作為渡河工具。本篇所引“遠而示之近”與下篇《近戰》所引“近而示之遠”,均系孫子用兵“詭道十二法”之一。戰爭實踐經驗證明,采用此種制造假象、佯動誤敵的“示形”戰法,既可掩蓋我方真實意圖不為敵人所窺知,又可調動敵人就范,從而使之陷入顧此失彼的被動挨打局面。這樣,我便可以乘敵兵散勢虛之隙,在我所選定的突襲方向(遠處或近處),出其不意,突然進擊,就可收奇襲殲敵之功。因此,采用以制造假象、佯動誤敵為內容的“示形”之法,是中國古代兵家所常倡導的有效戰法。
64.近戰
凡與敵夾水為陣,我欲攻近,反示以遠,須多設疑兵,上下遠渡,敵必分兵來應,我可以潛師近襲之,其軍可破。法曰:“近而示之遠。”
春秋,越人伐吳,吳人御之笠澤,夾水而陣。越人為左右陣、夜鼓噪而進,〔吳師分以御之。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兵而鼓之,吳軍大敗,遂至滅亡。
本篇以《近戰》為題,旨在闡述采用“近而示之遠”的佯動戰法奇襲殲敵的指導原則問題。在與敵人隔河對抗時,倘若打算從近處進擊敵人,就要采取多設疑兵之法,偽裝成遠渡之狀以吸引和分散敵人兵力,然后我從敵人近處空虛之地襲擊它,就能把敵人打敗。“近而示之遠”與“遠而示之近”,都是古代戰爭中常為兵家所采用的一種佯動誤敵為內容的“示形”戰法。春秋越吳笠澤之戰,就越方來看,就是運用“近而示之遠”戰法的成功一例。
65.水戰
凡與敵戰,或岸邊為陣,或水上泊舟,皆謂之水戰。若近水為戰,須去水稍遠,一則誘敵使渡,一則示敵無疑。我欲必戰,勿近水迎敵,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戰,則拒水阻之,使敵不能濟。若敵率兵渡水來戰,可于水邊伺其半濟而擊之,則利。法曰:“涉水半渡可擊。”
漢酈生說齊下之,齊王日與生縱酒為樂,而罷守備。蒯通說信,遂渡河,襲破齊。齊下以酈生賣己,烹之,而走高密,請救于楚。楚遣龍且將兵〔號稱二十萬〕救齊。或〔說龍且〕曰:“漢兵遠來,其鋒難當,齊、楚自居其地〔戰〕,兵易敗散。不如深壁,令齊王使其信臣招所亡城,聞其王在,楚來救,必反漢。。漢兵客居,其勢無所食,可不戰而擒也。”龍且曰:“吾知韓信為人,易與耳。今若救齊不戰而降之,有何功?若戰而勝,齊半可得。”遂進兵與漢軍夾濰水而陣。信夜使人〔為〕囊〔盛〕沙壅水上流,旦渡擊且,佯敗走。龍且喜曰:“吾固知信怯。”遂追之〔渡水〕。信使人決壅囊,水大至,且軍大半不得渡,即擊,殺且。〔龍且〕水東軍散走,〔齊王廣〕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陽,皆虜楚卒〕,遂平齊。
本篇雖以《水戰》為題,但所闡述的內容并非是水上作戰的問題,而是陸上作戰如何利用水流輔助軍隊進攻取勝的問題。在與敵人隔水對峙時,如果不打算與敵決戰的話,可近水設陣,憑水阻敵過河;如果打算與敵決戰的話,則應在離河稍遠處設陣,以此誘敵渡河,待其“涉水半渡”而擊之。本篇所闡述的這些問題,無論是憑水阻敵,還是誘敵半渡,都是闡發《孫子兵法·火攻篇》所提出的“以水佐攻者強”這一觀點。在中國古代戰爭中,運用“以水佐攻”指導原則而戰勝敵人的是不乏其例的。漢初,大將韓信擊敗楚將龍且的濰水之戰,就是體現“以水佐攻”原則的成功戰例。

道可道 非常道